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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治安与户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0-10-13 10:23  

 

治安与户籍管理科是负责学校保卫处学生户籍管理、保卫处内勤工作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科室,其主要职责有:

一、校园治安管理

检查、督促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禁毒工作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维护校园治安和稳定,及时搜集情报信息,掌握重点人口、治安隐患情况,综合协调保卫处内各项工作以及文秘、内勤、消防等科室职能,负责办理各类政审证明、校内各类车辆通行证等。建立健全学校户口管理、应急预案和保卫处相关职责、制度的制订,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负责全校治安安全管理和防范,维护好校园的正常秩序。

(二)经常开展治安安全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高校治安和综治工作的要求,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

(三)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1 、协查涉及我校的各类刑事案件。

2 、监督考察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3 、对重点人口和治安危险分子的审定和控制管理。

4 、流动人员登记注册、办理暂住证和管理工作。

(四)制定规划我校治安安全防范整体方案,实施全方位的管理。

(五)检查、监督、落实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盘查不安全因素,向领导反映和提出整改意见,杜绝隐患事件的发生和减少经济损失。

(六)按照上级综合治理部门的要求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七)负责校区各类车辆的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门卫、校卫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和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一般案件的化解、现场勘察。

(十一)建立学校基层治安组织,指导学生治保部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一)制定《天水师范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二)制定《天水师范学院社会治安责任书及考核细则》并组织签订。

(三)落实天水市地方各级政府对天水师范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四)配合天水市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对天水师范学院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五)指导、检查校属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综合治理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七)完成上级领导和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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