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卫队承担着门卫管理、校园治安秩序维护以及应急处突三大职能,是学校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我校特面向社会招聘校卫队员若干名。
一、校卫队招聘条件
1.必须热爱学校保卫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高1.70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5岁以下的男性青年。
3.五官端正,视力5.0以上,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或传染病;
4.无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记录(需出具当地公安机关相关证明);
5.复员军人优先,持复员证或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招聘工资依照天水师范学院临时工工资标准执行(月工资1500元);
2、根据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奖罚金;
3、一经录用统一配发服装,条件成熟时集中统一住宿,伙食费自理;
三、招聘程序:
1、一般情况下通过地方劳务输出机构公开招聘;
2.应聘者经份管处长目测,文化测试,验收相关证件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注册并存档备查;
3.提供本人公民身份证并签订用工合同;
4.被正式聘用需交纳押金300元,离队时按规定退还;
5.队员违纪辞退或辞职离队由主管科长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书面报告分管处长备查;
四、招聘纪律
1.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一律不准录用;
2.校内职工及亲属子弟一般不得录用;
3.校内单位聘用或辞退人员不得录用;
4.禁止处内职工介绍、引荐本人亲属或受委托人,以免干扰校卫队管理;
5.单个人员入队应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担保人者方可接受。
五、凡是有意者请携带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水师范学院保卫处注册登记。
联系电话0938-8362609 李先生 0938-8366098张先生联系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