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宠物犬只非拴遛问题日渐突出,且无主犬只数量也日趋增加,学校高度重视校园犬只管理工作,曾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为此还发布了《天水师范学院犬只豢养管理规定》天办发【2015】16号,对校园犬只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目前实际,现补充几条规定:
1、学校要求校内各单位要加强配合,要在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
2、校内饲养犬只仅限于家属区,离开饲养区域的犬只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栓遛并负责犬只排泄物的及时清理。
3、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在校园投食喂养无主犬只,更不得搭建棚舍喂养无主犬只,学生严禁在宿舍饲养宠物狗。
4、校外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校园,学校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餐厅、学生住宿区、运动场馆等区域禁止犬只进入。
5、对于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住户,学校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长期喂养已构成饲养行为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学校还将联系有关社会机构对长期出没与滞留校园的无主犬只予以处置。
高校是重要育人场所,培养学生爱心是高校育人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献出爱心是以高度的责任心为前提,愈演愈烈的校园流浪犬一定程度可以归咎于我们泛滥的爱心和不完整的责任意识。作为在校大学生,不随便饲养宠物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应是校园一抹亮丽的景色,规范校园犬只管理既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也是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氛围的重要举措。
高校校园是公共场所,给宠物犬拴好狗绳是文明和道德的要求,也是宠物主人举手之劳的事情,为宠物拴上宠物绳,既可以保证自己的宠物不会走失,同时也为他人带来了方便与安全。这本是一件小事,但是如果没做好,长此以往,小事情就会变成大隐患,影响校园和谐和安全。师院校园,孕奇蓄秀,如诗如画学堂,宜学宜居地方,美丽和谐校园需要上下携行,安全稳定环境治理需要共同参与。
保卫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