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教学、生活、工作秩序,确保师生财产,国家财产及生命安全,搞好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校规、校纪,特拟订以下制度:
一、凡进入我校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学生佩戴校牌,主动接受工作人员验证检查。
二、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必须进行登记,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罚。
三、超过关门时间,无任何证件者,一律不得入内,(学生必须登记)。
四、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章办事,文明值勤佩戴胸卡标识执勤,履行职责。
五、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交接班制度,执勤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逗留。
六、爱护公物,对电动门经常进行保养,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尽量节省能源,不准随便撤卸有关零部件,不得将有关器械外借他人,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七、严格对校外驶入车辆及携带行李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
八、可疑人员或车辆进出,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