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消防管理人员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负责每天不少于三次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灭火器是否有效,数量是否齐备;
(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通道是否堵塞;
(三)消防设施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四)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五)各重点岗位人员(电工、门卫人员)是否在岗;
(六)有无违章临时搭建建筑物;
(七)电器、配电盘周围一米内是否有堆放杂物;
(八)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九)防火门下是否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十)下班时是否做到断电、断水、关好门窗;
(十一)每日用电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