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表格到所在院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表格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本人携带此证明、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天水郡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注:
未迁入集体户口的师生,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事宜,请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师院集体户口师生办理无犯罪证明须知
日常办理流程
(1)、本人在保卫处网站“资料下载”下载院系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未受(受过)刑事处分证明》表格,并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2)、本人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表格到所在院系审核盖章;
(3)、本人携带院系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天水师范学院保卫处治安与户籍管理科加盖公章。
(4)、本人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未受(受过)刑事处分证明》及身份证到天水郡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注:
1、未迁入天水师范学院校区集体户口的师生,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事宜,请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