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控制外来车辆借机借地停放,占用校内停车资源,学校在两个北校门正在建设车牌识别门禁管理系统。系统正式启用前,需对校内车辆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和录入等工作。为了使该系统能尽快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车辆登记范围及凭证
以下车辆需提供有效证件及证件的复印件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1、学校公务车辆:凭部门(学院)提供的行驶证办理。
2、工程施工、垃圾清运,送菜、送货的车辆:凭部门提供的用工协议(合同)、行驶证和驾驶证办理。
3、教职工第一辆:凭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车辆在配偶名下的需提供户口薄或结婚证。
4、离退休教职工第一辆车:凭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车辆在配偶名下的需提供户口薄或结婚证。
二、办理程序
1、车主提供各种凭证材料,填写附件1申请表,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凭证材料及附件1申请表后,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集中汇总填写附件2表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车辆材核实、签字盖章后,经人事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经办人将附件1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含电子版)交保卫处办理地点。
2、保卫处组织人员对车主提供的有效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予以登记。
三、办理地点:
新北门西一楼办公室——保卫处治安户籍科办公室
肖斌8362609 18993810889
四、登记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3日
五、有关事项
1、申请人须按附件1申请表要求填报,行驶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2、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为校外车辆登记办理,登记结束后汇总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车辆出入校园停放资格,并对当事人和单位在全校通报批评。
注:所需表格从保卫处网页下载。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校园车辆通行申请表》
附件2《天水师范学院教职工车辆汇总表》
保卫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